
开发票不成推母女下河女子二审仍被判死刑
四川在线-天府早报
早报讯(黄兰 记者 杨琴)开发票“走后门”不成,女子心生仇恨,竟将21岁的母亲连同其1岁零9个月的孩子推下湍急的河流,导致母亲死亡、孩子至今未找到尸体……去年11月,省高院在彭州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故意杀人案(本报曾作报道)。昨日省高院透露,该案已经维持原判,判决犯罪嫌疑人张某死刑,目前,最高院已核准,将于近期执行。
2008年12月,成都市中院对此案进行一审。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张某犯罪性质恶劣、后果极其严重、社会危害性极大,认定张某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一审后张某不服,提出上诉。
省高院透露,二审认为,上诉人张某因谋取私利不成而对被害人进行报复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,犯罪性质恶劣,后果极其严重,应予严惩。